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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树2024年度全市优秀职工代表大会示范点的通知

时间:2024-07-02 15:05:21 浏览:

陇厂开办发〔2024〕2号

各县(区)厂开办、市直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一批优秀职工代表大会示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新修订的《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坚持以规范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基点,进一步规范职代会操作流程,完善职代会运作机制,充分发挥职代会积极作用,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事业单位职工更加广泛有效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方式,将制度机制建设不断落深落细落实,实现好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本地区、本行业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或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

(二)推荐条件

1.制度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并有明确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和考核办法,形成了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监督到位、考核严格的长效工作机制,并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制企业应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2.程序规范。职工代表的选举、撤换和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程序。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监督检查、结果反馈等主要环节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人选和产生符合有关的要求。

3.运行良好。职工代表大会按期换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发挥了企业民主管理主渠道作用,形成的决议得到有效落实。职工代表积极履职履责。能够全面真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尽职履责、发挥作用,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畅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向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4.成效显著。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扩大职工民主权利、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督权得到有效落实。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队伍稳定。

三、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程序,即实行自评、初审和复审三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和全市范围进行公示。具体工作程序为:

(一)推荐申报(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各县(区)厂开办、市直单位工会作为推荐单位,按照县(区)不少于1家、市直单位择优推荐的要求,积极指导参与申报的企事业单位及时履行程序,经申报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经本单位职代会(职工大会)同意,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二)初核初审(2024年6月30日前)

各县(区)厂开办、市直单位工会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初定推荐对象,组织拟推荐对象填写《陇南市优秀职工代表大会示范点推荐申报表》,并由工会撰写推荐报告。资料汇总后,一式2份报送市厂开办(附电子版)。

(三)复核复审(2024年7月上旬前)

收到推荐材料后,市厂开办采取通过实地调研、测评介绍等方式进行复审,提出初步建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拟正式挂牌对象。

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对拟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尽快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如果不及时反馈意见,将按要求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四)资金支持(2024年8月下旬前)

拟正式挂牌对象确定后,市厂开办将及时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入选单位要进一步对照职代会标准要求,聚焦实际作用发挥,完善软件资料和阵地建设,市厂开办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入选单位进行日常联系、督促检查和工作支持。

(五)验收总结(2024年10月下旬前)

市厂开办将开展示范点质效评估,对入选单位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正式发文挂牌。不合格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仍验收不合格者,取消挂牌资格,追回补助资金,一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六)推广宣传

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示范点选树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和好经验、好做法,将示范点作为全市职代会工作学习交流与培训的新阵地,发挥好学习借鉴、示范引领作用。

(七)动态管理

选树为“陇南市优秀职工代表大会示范点”的用人单位,市厂开办将不定期进行复核抽查,并以三年为一周期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复查情况,对不符合示范相关制度要求的,予以摘牌。

联系人:朱金凤,联系电话:13993963315。

邮  箱:13891280532@QQ.com

邮  编:746000

 

附件:陇南市优秀职工代表大会示范点申报表

 

 

陇南市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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