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1 18:14:18 浏览:
陇总工发〔2024〕25号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有关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广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尊重劳模、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市总工会决定于4月上旬在全市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劳动模范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这条主线,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组织一批事迹优秀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奖)代表组成劳模宣讲团深入校园、企业、乡镇(社区)、机关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宣讲生动事迹,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在工会系统和广大职工群众中落地生根,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教育广大职工群众以劳动模范为榜样,立足岗位,干事创业,通过脚踏实地的奋斗创造幸福美好生活,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为全面建设“三城五地”,推进“十大行动”贡献力量。
二、宣讲主题和内容
1.主题:“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
2.内容:劳模宣讲团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宣讲先进事迹
三、活动安排
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于4月8日--4月12日分三组带队深入各县(区)开展“劳动模范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每个县(区)开展一场专题宣讲,市总工会按标准向农民劳模发放务工补助及交通补助。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筹备。各县(区)总工会及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劳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组织作用,积极组织县(区)直各部门、各乡镇、交警、医护、环卫、学校、新业态行业的职工代表不少于150人参加报告会,扎实做好会议前期筹备的各项事宜,劳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劳模参加先进事迹报告会。
2.加强宣传,确保成效。各县(区)总工会、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既要借助电视、报刊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又要运用好微博、微信、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做好本次宣讲会的预热和宣传工作;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广泛弘扬劳模、工匠精神,切实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良好风气。
3.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各县(区)总工会、各基层工会要认真总结本次劳模先进事迹报告会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树立典型,推广成果,引导教育广大职工群众自觉以劳模精神鞭策自己,争当爱岗敬业标兵,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陇南贡献力量。
附件:劳模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分组名单
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18193936953
陇南市总工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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